服裝設計師(Fashion Designer)直接設計的是產品,間接設計的是人品和社會。服裝設計師的想象力迅速沖破意識形態的禁錮,以千姿百態的形式釋放出來。新奇的、詭譎的、抽象的視覺形象,極端的色彩出現在令人詫異的對比中,于是不得不開始調整我們的眼睛以適應新的風景。服裝藝術顯示出來的形式越來越多,有時還比較玄奧。怎樣看待服裝藝術、領略并感受服裝本身的語言,成為今天網絡時代"注意力"經濟中的"眼球之戰"。
服裝設計既要有很強的審美觀,和價值觀,既然設計出來的衣服是要在生活中穿的,既要美觀時尚,又要低調優雅,使服裝永遠不會落后,所以一個設計師在設計服裝的過程中要忘掉自己是自己,而是在設計你所想表達的思想。